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9-04-28      访问次数: 670

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全面负责学院招投标采购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纳入学院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是依法合规、廉洁防控、科学规范、优质高效地完成学院各采购任务。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与地方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制定学院有关招投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修订招投标采购申请流程,接受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审核招投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招投标采购方案。

四、负责学院招投标采购限额以上项目的招投标采购工作。负责学院“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工作,实行日常动态管理

五、组织编制招投标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审核,发售招投标采购文件。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单位公示和通知书等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招投标采购合同的审查、会签、签订等工作。

八、参与货物、工程及服务类招投标采购项目的论证、验收,办理符合合同全部条款的项目付款工作。

九、负责招投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十、完成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