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6      访问次数: 37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YG-JYXY-20190100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监理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现已 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内

2、工程规模: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305.64m2,建筑层数为一层,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高度5.45m。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合同估算价:建安费用暂按575万元计。最高限价:10.088万元。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人;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不少于1人(具有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5-2019年10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监理人员:1人。

4)监理项目部人员必须保证一人常驻现场,有事外出需和业主单位请假,无故旷工每次罚款伍佰元,情节严重的业主单位可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并装订于标书中。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1911  07日至20191112,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http://www.njmu.edu.cn/主页下方“招标信息”)网站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标人联系人:龚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壹品国际B座2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66295191

 

 

 

 

 

                     日期:20191106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监理项目招标文件11.6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