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6      访问次数: 39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YG-JYXY-2019010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内

3、工程概况: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305.64m2,建筑层数为一层,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高度5.45m。

4、招标范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6、合同估算价:约575万元人民币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业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5-2019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9年5-2019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重大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并装订于标书中。

(5)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2年可不提供;

(6)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近2年施工业绩资料供招标人参考,新成立公司不足2年可不提供;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

2、经办人(必须为项目经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明细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019年5-2019年10)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6、标书费500元;(售出不退)

7、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见附件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于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2,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壹品国际B座2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如因材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http://www.njmu.edu.cn/主页下方“招标信息”)网站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标人联系人:龚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壹品国际B座2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66295191

日期:20191106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大教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