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全面负责学院的招投标采购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纳入学院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其主体责任是依法合规、廉洁防控、科学规范、优质高效地完成学院各项采购任务。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与地方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制定学院有关招投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修订招投标采购申请流程,接受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审核招投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招投标采购方案。
四、负责学院招投标采购限额以上项目的招投标采购工作。负责学院“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工作,实行日常动态管理。
五、组织编制招投标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审核,发售招投标采购文件。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单位公示和通知书等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招投标采购合同的审查、会签、签订等工作。
八、参与货物、工程及服务类招投标采购项目的论证、验收,办理符合合同全部条款的项目付款工作。
九、负责招投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十、完成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