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亮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23      访问次数: 41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体育场馆亮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KD201910230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体育场馆及周边亮化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招标书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二、招标项目:体育场馆亮化工程设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2.建设规模:体育馆及其周边、体育场看台及运动场周边等

3.计划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中标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根据投标方案完成深化设计工作(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经院方同意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项目设计或施工期间遇到设计区域的改造,中标人应完全配合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对设计进行调整,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5.质量标准:功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亮化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

6.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2016年至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入诉讼案件并败诉;

7.未被《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项目要求

设计要求:

总体要求:体育馆作为校园标志性建筑,亮化设计必须具备有功能性和观赏性。既要起到照亮的作用又要在此基础上塑造一个完美的夜间视觉形象用艺术的手段将建筑自身特色与体育文化内涵有机结合。亮化设计风格要与校园整体建筑风格和谐融合,提升学院景观亮化层次,彰显校园医学人文氛围,突出医科院校校园特色。

其他要求:

1.体育馆建筑面积大电耗能巨大亮化设计理念要实现经济环保。亮化灯具必须选用节能型LED光源,不仅提高了体育运动馆夜景亮化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还能达到用最小的投资实现最好的亮化效果。

2.校方提供:①体育场、馆施工图一份;②组织校园现场勘察、提出构思设想。

配置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工程设计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近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一项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正在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出现如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持股占主导地位或控股或管理关系

4)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持股(占主导地位)或控股或管理关系。

六、招标流程

1.对符合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应提交企业相关资料以及投标报名表,招标经办工作人员对申请投标单位登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缴纳保证金成功后方视为应标成功。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以示严肃性。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利息),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3.请投标人(个人无效)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业务,投标保证金缴纳须采用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转账至学院对公账户,学院财务处不接受个人或现金缴纳。退还保证金时,由学院对公账户转账至投标人对公账户,投标被委托人人或其代理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缴,否则作废标处理。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11129:00,超过截止时间缴纳的作废标处理。(请在报名时出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执)

七、投标书

投标书主要内容:

1.投标书一式肆份(本),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需此项,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函等;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资质证明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设计案例:企业在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合同一份;

7.企业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在2016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的奖项和荣誉证书;

8.投标报价。对该项目的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费用、施工图设计费用等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本次设计费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设计费。

9.设计方案:

1)开本规格A3,文档不低于5份,电子档一份。

2)内容:设计说明、平面图、白天鸟瞰效果图、晚上鸟瞰效果图。

3)演示文件,将上述内容录制成PPT演示光盘,也可做成3D或者动漫视频。

4)每个竞标单位至少报送一份竞选设计方案参选,并有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方案设计图纸内容。

5)体育场馆亮化的工程方案造价分析表,包括能耗计算及造价分析。

以上材料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项目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予评标小组。投标人在开标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登记。

八、评标原则与评标方法

评标原则:

1.充分体现医学校园景观亮化特点,与校园建筑风格相匹配,坚持作品原创性和首创性,针对我院设计,具有独立性,不另作他用。
    2.亮化设计要注意与主体建筑的协调性、延伸性、融通性。设计中的景观亮化等要在风格上中西结合,古今结合,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具有借鉴和传承,集观赏性、适用性、得体性于一体。

3.各设计元素都要具有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与耐久性,做到与原有亮化项目风格统一,具有医学校园特色。

评标方法:

1.本工程设计项目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

2.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施工方案、技术能力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打分如下: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文件制作

5

招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文件要求的(5分);反之并存在漏洞的,按每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资质业绩

12

资质实力

3

满足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的得3

财务状况

3

根据企业资质规模评分,最高的3分;提供企业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报表,最高得1分,未提供审计财务报表的不得分;投标企业实收资本>20万元人民币得1分。

同类业绩

6

近3年有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6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设计方案

50

设计方案

25

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中的项目要求;项目的设计是否独特、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并能体现我院特色;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并易于实施(方案优秀,20-25分;方案合理,10-19分;方案一般,1-9分)。

经济分析

15

投标方项目经理进行造价经济性分析,无此环节分析不得分(方案讲解优秀,10-15分;方案良好,分5-10分;方案一般,1-5分)

方案讲解

10

投标方项目经理进行方案展示,接受评委质疑并答辩。无项目经理答辩,此环节不得分,有项目经理讲解无效果图的,方案展示不得分。(方案讲解优秀,10-7分;方案良好,4-7分;方案一般,1-4分)

报价服务

综合得分

33

 

报价

30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基准价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由评标小组依据优质合理低价确定。

响应

3

能够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每推迟一天扣1分。承诺随时接受校方的修改意见并执行得3分。共3分。

总分合计100分

统计上述最终总分,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事项: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由招标人确认。

3.评标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即向中标单位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4.经综合评审确定前三名。获“第一名”的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后期的统筹深化设计工作;第一、二名设计单位作为学院景观亮化设计项目长期合作单位,设计费根据内容具体商定;第三名设计单位针对本项目补偿人民币3000元。

5.学院对上述文件和评选结果不作解释和说明。

九、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23~1112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14:30~17:00。

有意向并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须独立的向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索取招标清单,投标人自行在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将投标报名表提交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3室招投标标管理中心(二)(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 0518-80689890

电子邮箱:kdztb@njmu.edu.cn

2.报名时间:2019年1023~1112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14: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121430(北京时间)

3.保证金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须在规定的时间前缴纳。 

4.报名单位需提交或通过快件送呈下列相关资料:

1)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审核材料:被委托人单位证明(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企业经营执照等文件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等。

3)报名企业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作品简介; 

5.统一技术交底时间:

201911514:00-17:00

项目联系人:王远  联系方式:0518-80689580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9111214:30

   点: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 

开标前,请投标方先行于行政楼310室等候。

十一、合同签订

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付款条件:完成该方案设计支付40%,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支付40%,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支付剩余20%尾款。

十二、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受邀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项目标书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提交投标书的,将扣除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5.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6.本项目中标单位及实质性关联单位不得参与后续该体育场馆亮化的建设工程项目。

7.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对后续方案施工工程全程指导,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1023日

体育场馆亮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10.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