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材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10      访问次数: 470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教材协议供货项目

项目编号:KD202006100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就教材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二、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年采购量预估¥289万元(教师教材根据征订计划采购;学生教材根据征订计划及实际需求学生自愿购买。 

三、投标须知

1、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该项目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包干价),其他币种报价不予接受,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意向投标单位需独立向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元)。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元)(缴费起止时间:2020年610-2020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接受现金缴款。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备注:请投标单位(个人汇款无效)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相关业务,并将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附在投标报名资料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服务期满无任何问题后退还至中标单位对公账户(不计利息)。

5、评标方式:招标人在对投标单位的实力、信誉、价格、业绩及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横向比较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招标小组将不作任何解释。

★6、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书所有要求,如没有按招标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书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登记。

4.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6.投标方如有不符合上述任一资格要求,则判定不具备投标资格,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7.如投标文件有明确要求,请分别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2.具有教材、图书批发经营资质,以诚信为基础,合法经营图书、教材发行业务

3.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投标人分别提供上述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任何一项,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如实、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1.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发生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应使用钢笔书写工整或打字印刷,用字须规范,文件应无涂改及行间插字。若有修改须有报价人的印鉴。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开标时未按时到达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0~6月26日

投标文件发布、变动或修改公告地点: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点击下方“招标信息”:

http://202.195.181.46/_s275/main.psp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电子邮箱:kdztb@njmu.edu.cn

4.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14:30(北京时间)。将投标报名表提交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3室招投标管理中心(二),节假日除外。

5.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14: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评标会议室。

开标前,请投标方先到行政楼310室等候。

六、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均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单位主要简历和企业业绩、自有资金情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五)投标书及附录(对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条款的确定和响应)

(六)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的报价表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优惠承诺

需要现场澄清的问题,投标商代表未到场书面澄清确认的,后果自负。

七、其他要求

(一)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招标书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

(四)无论原因如何,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交投标书,将扣20%的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

八、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无效投标条款:

1)未在相关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加盖公章、骑缝章、法人或者授权代表未签字;

3)不符合本公告第四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或标书中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明材料;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

5)投标人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投标报价采用选择性报价;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联合体投标;

11)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者转包;

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518-80689890

项目需求方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0518-80689541

邮政编码:222000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教材协议供货项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