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解剖实验室通风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D202011120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解剖实验室通风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按要求制作磋商文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二、招标项目:解剖实验室通风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2.建设规模:
解剖楼一楼,南侧四间实验室(101、103、105、107)通风系统改造
3.计划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之日起 5日历天内根据投标方案完成深化设计工作(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经院方同意后5日历天内完成最终设计方案。
4.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需要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清单(含技术参数)、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匡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效果图、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项目设计或施工期间遇到设计区域的改造,中标人应完全配合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对设计进行调整,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5.质量标准:功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气净化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范围;
6.具有省级及以上解剖学会出具的解剖实验室空气净化系统技术鉴定证书。
7.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
8.未被《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项目要求
根据本院解剖教学的实际使用需求,并结合《中国解剖学会行业标准(JP/T 2018)——解剖学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稿)》,经改造后须达到如下使用要求:
1、实验室工作环境要求:
实验室内外空气质量、湿度等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有利于标本的保存;通风系统开机10~15分钟后,实验台“呼吸区”排风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可参考《中国解剖学会行业标准(JP/T 2018)——解剖学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稿)》)。
2、可操控性要求:
相关室内甲醛等数据参数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实时监测,配备智能控制系统,可通过手机app对通风系统进行远程监测和控制。
3、降噪要求:
维修后噪音达到国家标准,保障正常教学。
4、实验台要求:
实验操作台能够满足通风、排污以及解剖实验的需要,保证排液及时,增加废液储存装置。
5、排水及增添污水接收、处理设备:
实验室设立独立排水管道,经该设备处理的污水符合国家实验室管理关于污水、废弃排放的相关标准。
6、空气净化性能要求:
空气处理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设计师参与本项目。
2.项目负责人近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一项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正在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出现如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持股占主导地位或控股或管理关系;
(4)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持股(占主导地位)或控股或管理关系。
六、招标流程
1.对符合磋商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应提交企业相关资料以及投标报名表,招标办工作人员对申请投标单位登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缴纳保证金成功后方视为应标成功。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以示严肃性。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利息),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3.请投标人(个人无效)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业务,投标保证金缴纳须采用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转账至学院对公账户,学院财务处不接受个人或现金缴纳。退还保证金时,由学院对公账户转账至投标人对公账户,投标人或其代理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缴,否则作废标处理。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7:30,超过截止时间缴纳的作废标处理。(请在报名时出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执)
七、投标书
投标书主要内容:
1.投标书一式肆份(本),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需此项,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函等;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业绩证明、资质证明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设计案例:企业在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合同一份;
7.企业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在2017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的奖项和荣誉证书;
8.投标报价。对该项目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费用、施工图设计费用、设备清单等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本次设计费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设计费。
9.设计方案:
1.设计文本一式三套(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内容:(1)封面;(2)扉页;(3)目录;(4)设计说明;(5)设计方案 ;(6)施工方案;(7)施工图;(8)效果图;(9)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报价。
2.演示文件,将上述内容录制成PPT,也可做成动画视频,存入U盘密封于标书正本。
3.每个投标单位至少报送一份竞选设计方案参选,并有项目负责人现场解释方案设计内容。
4.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材料、造价、设备清单等经济性分析表。
以上材料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项目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予评标小组。投标人在开标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登记。
八、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
1.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内容。
2.设计方案中要包含相关推荐品牌、工程量、价格等必要因素。
3.设计方案要具有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与耐久性,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同时保证后续维护的便捷性与经济性。
其他事项: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3.评标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即向中标单位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4.经综合评审确定前三名。第一名的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后期的统筹深化设计工作,设计费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具体商定;第二名设计单位补偿方案设计费5000元,第三名设计单位补偿方案设计费3000元,并作为学院设计项目长期合作单位。
5.学院对上述文件和评选结果不作解释和说明。
评标方式:
招标人在对投标单位的方案、信誉、价格、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磋商小组将不作任何解释。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打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2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 | 方案设计 | 30 | 1、设计方案能够完全满足第五项项目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扣2分; 2、设计方案中相关设备有推荐品牌的得5分,不全或者没有的不得分; 3、设计方案经济可行,后期维护便捷的得10分,良好得5分,差不得分; 4、设计方案中造价制作合理,无缺陷漏项得5分,否则不得分 |
3 | 方案讲解 | 30 | 评分要点:(横向比较)针对具体设计方案(PPT)现场解说及答疑。评标小组成员酌情打分,最高30分,最低1分。 |
4 | 业绩情况 | 10 | 2017年以来,曾作为项目负责单位主持设计过类似项目。有一项加2分,以此类推,最高10分。(时间认定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
5 | 社会信誉 | 5 | 投标人信誉和知名度,横向比较:好(5分);较好(3分);一般(1分)。 |
6 | 投标书制作 | 5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文件要求的得5分;反之存在疏漏的,按每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
九、投标报名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14:30~17:00。
有意向并符合磋商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须独立的向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索取招标清单,投标人自行在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将投标报名表提交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3室招投标管理中心(二)(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 0518-80689890 电子邮箱:kdztb@njmu.edu.cn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14: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须在2020年11月20日17点前缴纳。
4.报名单位需提交或通过快件送呈下列相关资料:
(1)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审核材料:被委托人单位证明(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企业经营执照等文件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等。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作品简介;
5.统一技术交底时间:
2020年11月20日14:00-15:00
项目联系人:荣老师联系方式:0518-80689577
十、磋商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00
地 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室
磋商前,请投标方先行于行政楼310室等候。
十一、合同签订
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签订时间);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付款条件:对后续建设方案及实施全程指导,直至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设计费全部付清(无息)。
十二、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受邀磋商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项目标书并参与磋商,即被认为接受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提交投标书的,将扣除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5.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6.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对后续方案实施全程指导,直至全部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