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日常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D202012230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日常零星维修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书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项目名称:日常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4、项目规模及内容:根据学院具体要求
5、服务承包方式:服务期限1年,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工程规范,验收合格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拟入围3家施工单位
二、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招标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查看招标清单,编制文件时应结合项目现场情况以及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市场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书的所有要求,如没有按招标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书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之一及以上:
①具有土建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a.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c.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资质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d.须提供拟进校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证明(在有效期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b.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零星维修相关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及竣工合格证明(有建设、监理、部门签署意见的证明文件)以被查验。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造价、设计服务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以上资格审查项任意一项不满足,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投标要求
本项目保证金 壹万元整,通过审核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方视为应标成功。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扣除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以示投标严肃性。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无息)。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须缴纳贰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学院对公账户,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通过对公账户无息退还。
1. 标书制作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 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接受现金缴款。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备注:请投标人在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成本费相关业务,并将缴款凭证附在投标报名资料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转帐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不计息)。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回执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签订项目合同。在校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保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报名审核材料:被委托人单位证明(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企业经营执照等文件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等。
五、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要求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需此项,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函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交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审查;
5、投标报价清单;
6、人员组织设计;
7、进校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投标书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编制。
*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予评标小组。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施工方案、技术能力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打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项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 | 6 | 技术方案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得6分,必要功能每缺一项扣1分,不合理解决方案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设备等、施工现场布置、环境等 | 8 | 具备相应技术力量和人力、设备等的得4分,施工现场布置安排得当有扬尘、噪音控制,垃圾处理,文明管理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保证施工质量、工期的技术方案的措施等 | 9 | 质量、工期方案严密、措施得力的得9分,方案不严密的扣3分,措施不得力的扣3分。 |
4 |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 6 | 投标项目经理未到投标现场答辩的该项不得分。其中陈述对工程现场、条件勘查情况及相应解决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的完整性、实际性、科学合理性;答辩对评委提出问题从理解情况、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是否清楚等。优秀得5-6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1-3分,太差不得分。 |
5 | 对本项目有合理化建议 | 6 | 评标小组认为有效维修建议或措施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 |
6 | 零星维修备品备料 | 5 | 具备与学院各楼宇零星维修规格材质等相匹配的备品备料储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得0-5分,须按维修品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商证明材料。(注:无原件不得分) |
7 | 质保服务 | 5 | 质保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年),不满足作废标处理。完全质保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项目所在地有常驻维修以及质保服务人员,维修及质保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内,得0-5分。注:无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8 | 投标人业绩 | 6 | 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1个(2017年6月-2020年6月三年期间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及竣工合格证明原件以被查验)得2分,满分6分。 |
9 | 财务情况 | 2 | 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含)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并提供2019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原件得2分。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10 | 信誉 | 2 | 投标人信誉和知名度:好(2分);一般(1分)。 |
11 | 投标报价 | 4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5 |
七、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发生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成册。用字须规范,文件应无涂改及行间插字。若有修改须有报价人的印鉴。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01月08日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点击下方“招标信息”:
http://202.195.181.46/_s275/main.psp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电子邮箱:kdztb@njmu.edu.cn
4.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0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报名表提交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3室招投标管理中心(二),节假日除外。
5.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5:00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评标会议室。
八、合同签订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主要条款:
(1)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
(2)付款方式:①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50%,工程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5%,尾款5%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付清。
(3)审计方式:审计核减率(送审价和审定价差额与送审价之比)低于5%,审计费由院方支付;核减率5%-8%(含)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20%,院方承担80%;核减率8%-10%(含)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80%,院方承担20%;核减率超过10%的,审计费由施工方全部承担。
(4)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核算,价格由审计部门审核;竣工验收合格后报结算;
(5)质量保证书:两年内按时按要求完成后期维修,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加盖公章;更优惠质保条件可另附。
(6)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7)其他合同条款参见江苏省建筑工程标准合同。
九、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提交投标书的,将扣除20%的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5、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6.投标单位请至招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13号楼,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18-80689580。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