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1#2#楼连廊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08      访问次数: 458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1#2#楼连廊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D202106080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取自愿形式,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

1、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项目名称:1#2#楼连廊封闭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4、建设规模及内容要求:连廊二、三、四层,项目建筑面积约800㎡,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8控制价:49万元

二、投标须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本工程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a.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b、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

4、投标单位如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可作为企业业绩的加分项。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造价、工程咨询服务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报价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查看招标工程量清单,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勘探现场,编制文件时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以及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调整确定风险系数。投标报价文件按最新工程清单规范、定额进行编制。

三、招标流程

1、意向投标单位需独立向学院财务处招投标中心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16:30)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接受现金缴款。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备注:请投标人在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成本费相关业务,并将缴款凭证附在投标报名资料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不计息)。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回执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签订项目合同。在校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通过对公账户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须合同签订前缴纳,中标通知书签收后5个工作日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自行放弃中标资格(投标单位书面承诺,未承诺的视为废标)。

四、投标书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需此项,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函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业绩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发生差异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使用钢笔书写工整或打字印刷,用字须规范,文件应无涂改及行间插字。若有修改须有报价人的印鉴。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编制。投标人在开标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备查验证登记。

五、评标方法

1、本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招标人对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评审因素

分数

评  分  办  法

投标书制作

5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文件要求的(5分);反之存在疏漏的,按每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60;基准价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由评标小组依据合理低价确定。

 综合实力、

财    务

5分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根据企业资质规模评分,最高的3分(横向比较);规模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报表,最高得2分,未提供审计财务报表的不得分。 

社会信誉

3分

投标人信誉和知名度(横向比较):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 

企业市场

行    为

3分

有违规行为的一次扣2分;有市场不良行为纪录或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没有违反市场行为的得满分。

 

业绩情况

8分

投标人提供近3年同等及以上建设规模或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且达到合同目标每一项加2分,最高得6分;工程项目获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奖(以证书为依据)的,可得2分。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项目招标公告之日三年内有效。

项目经理

6分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造师资格和安全员B证并提供6个月参保证明。对施工场地熟悉情况及拟施工方案、计划安排、项目合理化建议等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得5-6分,良得3-4分,合格得1-2分,不合格或不参加答辩不得分。

技术响应和样品

5分

响应材料规格参数的,得2分;提供主材样品和材料检验报告的,得3分。

质保及承诺

5分

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响应要求的,得3分;其他承诺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

统计上述最终总分,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由招标人确认。

4、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学院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书视为废标。

5、评标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即向中标单位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报名与技术交底

1、投标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25日

投标文件发布地点: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点击下方“招标信息”:

http://202.195.181.46/_s275/main.psp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电子邮箱:kdztb@njmu.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报名表提交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5室,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15:00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评标会议室。

开标前,请投标方先行于行政楼310室等候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

5、投标人须安排工程施工、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踏勘内容包括:现场周边环境、施工条件等。

6、现场踏勘统一时间: 2021 年6月18日16:00-17:00

踏勘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518-80689580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

    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评标会议室

七、合同签订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主要条款:

1)合同工期30个日历日;

2)付款方式: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70%,审计后付款至审计金额的95%,尾款5%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利息)。

3)审计方式:审计核减率(送审价和审定价差额与送审价之比)低于5%,审计费由院方支付;核减率5%-8%(含)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20%,院方承担80%;核减率8%-10%(含)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80%,院方承担20%;核减率超过10%的,审计费由施工方全部承担。

4)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核算,价格由审计部门审核;竣工验收合格后报结算。

5)工程保修期:两年。

6)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7)其他合同条款参见江苏省建筑工程标准合同。

八、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受邀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邀标书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提交投标书的,将扣除20%的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5、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财务处

2021年6月8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