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医学观察隔离用房地面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19      访问次数: 452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医学观察隔离用房地面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委托,对该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并于2022729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KD20220705001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医学观察隔离用房地面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简要说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时医学观察隔离用房地面改造施工,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30日历天;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 20221月至2022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1月至20226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 、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0719日至20220725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报本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劳动合同及20221月至20226月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报名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3单元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报名前请电话联系)。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启)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0729150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为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将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在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送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307会议室),并现场进行签到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进校须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以备查验,开标活动当天每家投标单位只可派出项目负责人一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入开标地点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磋商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不计利息);质保期及保修期满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不计利息)。

3、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为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采用转账汇款的方式汇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账  号:10440501040007325

2.缴纳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207281700

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中标人或非中标候选人,打印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合同备案后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a 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c 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无息)退至供应商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放弃中标项目的;

3)拒不在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地址: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518-80689572

技术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18-80689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3单元15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16137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