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无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29      访问次数: 53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无线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委托,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并于20221019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KD20220923001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无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此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附件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 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需提供202101月至202209月其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其中必须包含2022年近期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2、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29日至20221010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3单元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报名前请电话联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1019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307会议室

本项目为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将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在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送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307会议室),并现场进行签到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进校须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以备查验,开标活动当天每家投标单位只可派出项目负责人一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入开标地点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2、付款方式:

1)在采购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后能够满足使用部门需求的经学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5%。质保期满后经最终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项金额的5%(不计利息)

2)中标单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申请付款。

3、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整(¥:6000元)

采用转账汇款的方式汇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号:10440501040007325

2.缴纳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21018170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中标人或非中标候选人,打印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合同备案后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

a 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c 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无息)退至供应商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放弃中标项目的;

3)拒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采购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网上电子回单或回执发送至821475053@qq.com邮箱,另须携带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地址: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

联系方式:0518-80689890

联系人:田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3单元15

联系方式:15161377010

联系人:刘工